根据2019年7月16日最新消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宣布将以下四种物质添加至SVHC候选名单中;因此,高度关注物SVHC清单增加至201项。
随着SVHC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有利于产品符合最新规定要求。
物质名称 | CAS 号 | 提议国家 | 提议理由 |
2,3,3,3-四氟-2-(七氟丙氧基)丙酸及其盐和酰卤化物(包括它们各自的异构体及其组合) | -- | 荷兰 | 严重影响环境的同等危害(条款57f)和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同等危害(条款57f) |
4-叔丁基苯酚 (PTBP) | 98-54-4 | 德国 | 内分泌干扰性(条款57f-环境) |
2-甲氧基乙酸乙酯 | 110-49-6 | 瑞典 | 生殖毒性(条款57c) |
三(壬基苯基,支链和直链)亚磷酸酯(TNPP),含有≥0.1%w / w的4-壬基酚,支链和直链(4-NP) | -- | 法国 | 内分泌干扰性 (条款57f-环境) |
为何被列为高度关注物质?
因为这些物质可能是致癌物质、致畸变物质和生殖毒性物质(CMR);或是持久、生物累积、有毒物质(PBT);或是强持久强生物累积物质(vPvB);又或者有实际案例证明这类物质对人类及环境有严重危害影响。例如我们熟悉的:镉、铅、双酚A、硝基苯、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等等。
你还听说过另外一百多种高度关注物质吗?
它们是“谁”?
它们可能来自哪里?
它们有什么危害?
在生产领域和日常消费生活中,这些高度关注物质通常被使用到半成品或成品当中,它会影响从采矿业到纺织服装、轻工、机电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及制造工序,并最终可能影响到终端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警惕“隐形杀手”,从认清它们的面目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