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0年疫情影响,在欧洲许多地区,骑行成为了人们最合适的出行方式,电动自行车在欧美的需求也随之大幅增长。并且由于欧洲各地区对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补贴与政策扶持,电动自行车的需求仍然持续上升中。
欧盟/美国电动自行车准入解读
EPAC电动助力自行车要求 | 功率不超过750W,速度在77kg(170磅)人的骑行时速不得超过32km/h(20mph)。 |
电动自行车整车标准 | 电动自行车整车标准 16 CFR PART 1512,UL 2849:2020 (此为非强制标准,e.g. 亚马逊平台及线下门店超市要求必须提供检测报告) |
电动助力自行车标准 EN 15194:2017 |
于2019年03月19日成为机械指令下面的协调标准,就此变成了强制性要求,销往欧洲市场的电动助力自行车就必须满足EN 15194:2017的要求,整车上也必须有CE标志。 |
电动自行车整车要求 | MD机械指令,EN12100风险分析,WEEE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指令,RoHS电子电器有害物质限制指令,EMC电磁兼容,REACH化学品法规 |
EPAC电动助力自行车要求 | 额定电压不超过48V,最大断电速度不超过25km/h,最大连续功率不超过250W,最大鞍座高度至少为635mm,适用于私人或者商业用途,可以租赁的电动助力自行车除外。 |
充电器要求 | EMC (EN 55014-1:2017, EN 55014-2:2015, EN IEC 61000-3-2:2019或EN 61000-3-2:2014, EN 61000-3-3:2013 + A1:2019或EN 61000-3-3:2013) , LVD (EN60335-2-29:2004+A2或EN 60335-2-29:2004/A11:2018) 报告 |
控制器要求 | EN 13849-1:2015功能安全认证。 |
车灯要求 | ISO 6742-1:2015 |
电池要求 | EN 13849-1:2015功能安全认证,EN 62133:2017检测报告,UN38.3国际运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