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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微塑料禁令来袭

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中新增的第78项微塑料禁令已于2023年10月17日起正式执行。

由于在纺织鞋类行业中,不少产品的附着物都含有微塑料,因此,此禁令对于欧盟制造商、进口商及其供应商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什么是微塑料?

微塑料,即“合成聚合物微颗粒”(SPM),其为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固体聚合物:

  • 包含在颗粒中,并且至少占这些颗粒的1%(以重量计);或在颗粒上形成连续的表面涂层;
  • 在上述颗粒当中,至少有1%的颗粒(以重量计)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颗粒的所有尺寸均≤5 mm;
    B.颗粒的长度≤15 mm,且其长径比> 3。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含有微塑料附件的产品都被纳入限制范围

  • 对于装饰为其次要功能的闪光物品,如用于服装或鞋类的纺织品,则闪粉始终被视为物品的组成部分。这类闪光物品(如衣服、鞋类、窗帘)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 对于具有纯粹装饰功能的闪光物品,或者装饰功能是物品的主要功能的闪光物品,如某些艺术和工艺品、玩具/派对帽、圣诞装饰品等中使用的纺织品,只有在正常的最终使用(包括储存)过程中未从物品上脱落,闪粉才能被视为物品的组成部分。如果在正常的最终使用过程中闪粉从物品上脱落,则闪光物品应视为物品(例如不包含闪粉的物品)和混合物(闪粉)的组合。在后一种情况下,闪粉受法规限制(且在实践中,整个闪光物品不能出售)。
  • 自2023年10月17日起,销售禁令仅适用于在正常的最终使用过程中闪粉会从其上脱落且装饰为其主要功能的闪光物品(例如,包括但不限于圣诞装饰品和派对帽)。
  • 在现阶段,欧盟委员会无法建议用于证明闪粉在正常的最终使用过程中是否会脱落的标准测试。

 

微塑料测试服务,包括根据欧盟REACH条例附录15-16规则证明可降解、溶解度的测试服务,以及无碳验证等,助您评估产品中的微塑料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服务项目

方法

样品量

测试时长

评估

评估欧盟REACH附录XVII第78项的(不)适用性

评估样品是否属于合成聚合物微颗粒(SPM)(微塑料)

-

-

若“是”,评估可能具有的过渡期和/或潜在的豁免,以及应用豁免所需符合的相应条件

生物降解测试(水性环境)

OECD 301B或OECD 301F等

100 g

降解时长(28天或60天)+1~1.5个月

若颗粒中所有合成聚合物,以及颗粒本身已经测试证明可生物降解,则该颗粒不属于SPM

生物降解测试(开放环境)

EN ISO 14852、EN ISO 18830、EN ISO 17556等

900 g

降解时长+1~1.5个月

溶解测试

OECD 105等

10 g

5-7个工作天

若合成聚合物测得溶解度为>2 g/L,则该颗粒不属于SPM

无碳验证

实验室内部方法

5 g

5-7个工作天

若合成聚合物不含碳,则该颗粒不属于SPM 注:实验室仅检测样品是否含碳,不会主动检测样品的成分及具体含量(成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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